第106章 第一次淞沪抗战打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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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第一次淞沪抗战打响
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。
坤甸行政公署的大礼堂里,气氛庄重而热烈。
长桌上铺著墨绿色的绒布,兰芳的日月星辰旗与民国青天白日旗並排而立。
刚从国內回来的李主席坐在主位上,对面是东北財团的六位代表,为首的是益发合集团当家人刘寻真。
双方確定合同无误后,在宣传部记者的相机下,正式签订兰芳內陆市级城镇领主开发合同。
合同签订完成后,內政部长刘永福起身,展开协议文本,对著一眾记者公布合同內容:“兰芳自治政府与东北联合投资集团关於市级领主开发之合作协议。”
“甲方:兰芳自治政府,乙方:东北联合投资集团,由刘寻真,张德茂,刘振邦,孙桂芝,王秉臣,赵文华六位代表共同组成。”
“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”
“乙方在兰芳境內认领六处市级领主地块,每处保证金三十万银元,合计一百八十万银元。”
“乙方承诺:五年內,在上述地块投资一亿银元,用於移民,工业,农业,商业及基础设施建设,具体包括......”
“甲方承诺:为乙方提供土地,政策,安全等保障,在道路,电力,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给予优先配套,在税收方面给予前五年免徵的优惠,在治安,司法,行政,军事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。”
刘永福公证完毕后,李学文拿起笔,在协议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,盖上兰芳自治政府的大印。
刘寻真等六位东北財团代表依次签字,盖章。
签约仪式结束后,礼堂內掌声响了起来。